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选聘职员公告
- 工作地点:深圳市
工作性质: - 学历要求:
工作年限: - 薪资待遇:
招聘人数: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市人社局同意,我中心决定选聘职员1名,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常设岗位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人规〔2009〕3号文件规定的职员应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学历
招聘职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应聘人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2、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计划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与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相符);
(2)所学专业须与《计划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关于报考年龄
招考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6年8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1月16日至2012年1月20日8:00――17:00(正常工作日内接受报名)。
2、地点: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3楼综合部(深圳市莲花路1120号科研楼),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755-83923333-6868。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我中心根据《计划表》中的要求逐项审核招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我中心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本人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按计划表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博士后出站证明;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三、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应聘人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超过拟聘人数3倍的,在拟聘人员3倍范围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顺序确定该职位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综合部电话通知。
四、面试
(一)方式和内容
由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对符合资格的面试人选进行面试,内容为与本职位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3天内在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在综合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自行体检者无效。
体检时间由我中心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结束后3天之后在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
八、聘用
我中心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市人事行政部门备案。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人规〔2009〕3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查询网址
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http://www.sphmc.org/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综合部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公开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