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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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日期::2017-02-23 字号调整 14px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建立高层次的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培养高层次人才;设立医学和生物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开展肿瘤、精神疾病研究,推进医学、生物科技和医药等领域的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开展国内外医学领域的多层次、全方位合作与交流,以创新模式建立融医疗、教学、科研、产业及高新技术转化为一体的医学中心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以下简称“北大香港科大医学中心”)系统包括北大香港科大医学中心本级共1家基层单位。

北大香港科大医学中心本级编制数15人,在编实有人数4人;其他人员52人,其中:从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聘请的专家4人,博士后11人,合同制员工37人。

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均为定编车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北大香港科大医学中心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依托临床研究所建立完整的科研伦理诚信培训体系,加强医学研究人员的科研伦理诚信的培养和能力的提升;2.协助市卫生计生委建立中心伦理委员会,加强重大项目的伦理审查和建立完善的伦理审查规范;3.建立第三方科研服务平台,为行业提供标准、规范、结果可溯源的科研技术和数据管理服务;4.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临床研究管理平台和实验室管理平台;5.继续加强生物医学研究所蛋白质科学研究体系的建立;6.推进重大肿瘤性疾病临床研究中心的建设。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北大香港科大医学中心部门预算收入2,258万元,比2016年增加968万元,增长75%,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670万元,事业收入588万元。

2017年北大香港科大医学中心部门预算支出2,258万元,比2016年增加968万元,增长75%。其中:人员支出107万元、公用支出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1,710万元。

预算收支增长主要原因:1.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有关政策,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需为编制内工作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因此,2017年预算中基本支出有所增加;2.随着北大临床研究所(深圳)的成立,需要为深圳临床研究人员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临床研究培训,提高其临床研究的能力;为开展临床研究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同时加强临床研究技术体系规范化的建设;3.政策性增资和根据业务需要增人增资部分;4.新增安排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款133万元;5.新增上年度结转待支付专项资金228万元;6.增加信息化建设投入。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北大香港科大医学中心本级预算2,25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07万元、公用支出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元、项目支出1,710万元。

(一)人员支出10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3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710万元,具体包括:

1.生物医学研究52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开展蛋白质科学和脑科学相关基础研究。

2.疾病研究4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肿瘤转化医学平台建设、药物依赖和安全用药检测平台的建设等。

3.临床研究39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临床研究培训、服务、体系建设等。

4.财政专项资金228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研发等科研项目支出。

5.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33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6.卫生科研课题经费19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研发等科研目支出。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北大香港科大医学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7年预算共计236万元,其中包括2017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03万元和2017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33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6年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大香港科大医学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大香港科大医学中心本级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开支主要用于专家及科研团队来深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费用。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北大香港科大医学中心定编车辆3台,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北大香港科大医学中心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北大香港科大医学中心本级共1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7年北大香港科大医学中心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18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北大香港科大医学中心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北大香港科大医学中心不属于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故无此项经费支出。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存货盘盈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

  

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表

3.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1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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