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医学伦理能力建设培训班(第二期)圆满举行
2024年10月11日下午,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医学中心所属深圳市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承办的2024年深圳市医学伦理能力建设培训班(第二期)在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综合楼会堂举行。
该培训班为提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学伦理意识和理论素养,邀请国内医学伦理领域的知名学者做专题报告。培训主题包括:(一)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审查原则;(二)机构受试者保护体系的建设;(三)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机构伦理管理与审查的新挑战;(四)临床研究伦理审查新要求;(五)伦理办公室的职责与运行。参与培训的是深圳市各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委员会委员、秘书、研究者以及医护人员,共计300余人线下参会。
培训班开幕式由医学中心主任助理、临床研究所所长肖平主持。医学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党委书记周丽萍致辞,她表示近年来医药研发企业新的技术与手段不断涌现,为医学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对医学伦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学术报告环节,大连医科大学教授、《医学与哲学》杂志主编赵明杰教授分享了题为“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审查原则”,综合介绍了生物医学伦理在中国的发展历史和现状,以及现行的一些法规指南。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主任委员丛亚丽教授分享了机构受试者保护体系的建设经验和体会;独立学者苏夜阳老师从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伦理审查角度出发,分析了机构伦理管理与审查的相关难点和痛点。医学中心临床研究所副所长吉萍根据国家、省、市颁布的最新文件,介绍了临床研究伦理审查新要求。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伦理办公室的许卫卫主任从自身的工作经验出发,介绍了机构伦理委员会的职责与运行的要点。
最后《医学与哲学》杂志社名誉主编杜治政教授做了大会总结,表示当代中国医学伦理学学科发展成就显著,但表现出单纯强调医学伦理学实践性而忽视甚至否定理论研究的倾向,暴露出不能合理地处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关系等问题,有必要对中国医学伦理学的发展进行深入反思,为中国医学伦理学未来发展辨明方向。
撰稿:方征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