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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

发布日期::2022-10-10 字号调整 14px 浏览次数(

我中心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为了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招收到具有科学研究素质,并愿意从事科研工作的优质生源,中心对博士生的选拔方式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报考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报考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iBT)成绩90分及以上(2021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2)GRE 成绩305分及以上(2018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3)GMAT 成绩600 分及以上(2018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考试合格(2018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5)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40 分及以上(2018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6)IELTS(A类或G类)6.5 分及以上(2021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7)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成绩合格及以上;

(8)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申请办法

1.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在2022年10月11日上午09:00至12月6日下午17:00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因个人信息造假、信息填报错误等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和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报考信息造假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申请考生请务必对照《2023年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深圳医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

2.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1)《北京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 页和第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的证明信;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面试考核中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申请考生将以上申请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封面标注“博士生申请材料-姓名”于2022年12月18日前送交或以顺丰寄至: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120号北大医院科研教学楼 蒋日婷老师收,邮编518036。联系电话0755-83923333-3617。

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三、申请材料审核

1.中心组织博士生招生专家小组对申请考生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信、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可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

2.初审合格的复试名单及复试考核细则将于2023年3-4月公布,请申请考生届时登陆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研究生招生相关网页查看。


四、招生考核

1.中心各专业复试考核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英语水平、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2.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

(1)笔试:专业课(含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英语;

(2)面试:考生进行PPT的汇报(时间为10-15分钟),以及专业知识、实验技能及综合素质问答。汇报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3.笔试、面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笔试加面试成绩即为考生复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设秘书1名,负责考核的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4. 具体考核办法将在2023年复试通知中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明确。


五、录取

1.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经材料初审和综合考核后各学科择优拟录取。各学科按照总成绩排序择优拟录取。

2.拟录取名单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在医学中心网站公示。 

3.拟录取博士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六、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制

1.为切实贯彻执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行政监控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实行公示制度。

2.医学中心通过网站公示博士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

3.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医学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有争议也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4.医学中心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决杜绝“人情风”、“走后门”等不良倾向。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按招生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它

未尽事宜请查看《北京大学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医学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联系人:蒋日婷老师

联系电话:0755-83923333-3617

电子邮箱:sz_jrt@163.com